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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好故事|滥伐林木案幕后有“黑手”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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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好故事|滥伐林木案幕后有“黑手”

 时间:2025-01-09 07:44:03  作者:丁艳红 肖家云 邓胜伟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小 | 中 | 大 字号

     三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砍伐,数量又都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难道只是巧合? 滥伐林木案幕后有“黑手”


 2024年10月,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到砍伐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滥伐林木后,黄某超为逃避刑事打击,请求他人帮忙“顶包”分担责任,致使该案分成三个行政处罚案件,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贵州省平塘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火眼金睛”。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后,一起滥伐林木案的真相浮出水面。2024年12月,黄某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三起滥伐林木案有蹊跷 2024年7月,平塘县检察院检察官王玲受该县依法治县办邀请,对当地近年来的行政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评查过程中,三起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案件引起了王玲的注意。 案卷材料显示,2022年2月26日,平塘县林业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砍伐林木,该局随即派人赶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村村民黄某良因自建房屋需要,委托其弟黄某超向林业部门申请并采伐5立方米木材后,抱着侥幸心理私自超标采伐9.57立方米。 同期,该村村民罗某发、黄某龙因修建鸡舍、兔舍,在未经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各自向黄某超购买树木18棵,并请人采伐。经现场测量,两人分别采伐木材7.95立方米、6.06立方米。 2022年2月28日,该局对黄某良、罗某发、黄某龙三人滥伐林木案作为行政案件立案查处,三人均承认违法事实。同年3月15日,县林业局作出处罚决定,对三人分别罚款11439元、9542元、7276元,并责令三人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倍以上的树木。三人足额缴纳了罚款,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于2022年3月31日前补种马尾松树苗225株。 “从表面上看,三个行政案件的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行政处罚意见书、处罚先行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材料齐备,当事人也都承认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但缴纳罚款票据的开票日期均在3月8日。”检察官认为,三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就缴纳了罚款,存在程序问题。 检察官再次对三个案件卷宗进行审查比对,发现三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三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砍伐,雇用的也是同一个人。三人超伐或者砍伐林木的数量正好都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难道只是巧合?”检察官认为,该系列案存在为逃避刑事打击拆分案件的可能。 “案外人”才是“操盘手” 2024年7月,经过审查,平塘县检察院将该案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初查后认为,黄某良、罗某发、黄某龙三人滥伐林木与黄某超有重大关系。同年8月,公安机关通知黄某超等四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黄某良、罗某发、黄某龙三人交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共同指认树木都是黄某超砍的。 第一次讯问时,黄某超仍将责任推到其他三人身上。随着讯问的深入,黄某超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 经查,2021年12月,黄某超得知哥哥黄某良要修建房屋,且到林业部门办理了可以在其自家山林内砍伐5立方米木材的手续,就想利用黄某良办理的砍伐手续在山林内多砍一些树木去售卖。于是,黄某超找到黄某良,以帮助他砍树为由前去山林砍树。 砍伐过程中,黄某龙提出以每棵100元的价格向黄某超购买7棵树木,两人在商量的过程中遇到黄某良,黄某龙便同时与黄某良商量购买树木的事情,并得到二人同意。 2022年2月26日,平塘县林业局发现超过许可砍伐情况并展开调查。为逃避处罚,黄某超找到罗某发、黄某龙帮忙,让二人为其承担滥伐林木的责任。黄某超带着罗某发、黄某龙、黄某良来到平塘县林业局,由黄某超缴纳罚款。事实上,罗某发与该案没有关系,黄某龙虽向黄某超购买树木,数量只有7棵,且是黄某超砍的,但二人碍于情面答应了黄某超的请求。经查,黄某超将砍伐的树木出售,获利2.14万元。 向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2024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以黄某超涉嫌滥伐林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黄某超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用他人砍伐林木蓄积为46.2688立方米,属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鉴于黄某超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同年12月,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并对其违法所得2.14万元予以追缴。 “从表面上看,案件偏离基本事实是因为黄某超找人顶罪。深究起来,是林业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才给了黄某超可乘之机。”王玲认为,该案中,行政机关认为当事人积极主动缴纳罚款,就未严格审查,提前缴纳罚款不仅程序违法,客观上也造成了快速结案,导致案件真相被掩盖的后果。 随后,检察机关向当地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日前,林业部门复函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充分理解并掌握正确执法程序。 [责任编辑:谢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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