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社会
·群众来信
·人民呼声
·民间调查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丁薛祥在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
·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开展
·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李强会见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稳就
·李强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会谈
·李强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通电话
采编团队 更多...
...
...
民间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民间调查 > 正文
北京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0-3-15
分享到:新浪微博
北京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李放、王修楠

2020年03月15日08:53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李放、王修楠)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回应。

  陈蓓说,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来源:人民网(责编:曹昆)
 
上一篇: 国家卫健委:3月15日新增确诊病例16例 新增治愈出院838例 2020-3-16
下一篇: 湖北黄冈9个县市确诊病例全部“清零” 2020-3-14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