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反腐实录
·反贪档案
·精品案例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
·薛广民作品的魅力与价值
·“航母”也能开上天?好一个“筝”奇斗
·李强在贵州调研时强调:毫不放松抓好各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七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李强同德国总理朔尔茨会谈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采编团队 更多...
...
...
反贪档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反贪档案 > 正文
借疫情实施诈骗 一男子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0-3-7
分享到:新浪微博
借疫情实施诈骗 一男子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20-03-06 16:1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3月5日下午,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5000元。

  被告人李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于2020年2月1日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口罩出售信息,后有五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购买口罩并支付定金,李某明知自己没有口罩出售仍然骗取五名被害人支付的定金共计6660元,并将被害人的微信删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全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口罩为名,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应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仪陇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并当庭宣判。

  1.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汤某等5人合计6660元(已发还)。

  该起案件的快立快审快判,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充分展现出仪陇法院打击犯罪的坚定决心,有力地促进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一篇: 远程庭审+认罪认罚 大庆高新区法院一日审四案 2020-3-12
下一篇: 战"疫"吃劲时,还需注意提防这些骗局"冒头" 2020-3-2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