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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董秉惠涉嫌受贿、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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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董秉惠提起公诉

时间:2019-11-08 15:00: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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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董秉惠涉嫌受贿、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1月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秉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董秉惠,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董秉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正义网[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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