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官方通报的八大要诀发布时间:2019-09-17 11:26 星期二来源:法制网
□ 法制网 车智良
提级处置 穷尽式调查获取关键线索。舆论引导的前提,是了解舆情事件全貌。要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从两方面着力:一是上级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发生在基层的事件提级处置,以派员调查、督办、指导、监督等方式介入案件、尽职履责;二是办案人员要以案件本身为基础,详尽调查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一切行为,从中获取关键线索,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需准确定性,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比如,重庆保时捷女车主事件中,舆情责任主体是派出所一级,重庆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上级机关,渝北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也以不同方式参与到案件当中,这种自上而下的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传导出的是压力和责任,为精细化的案件通报奠定了基础;孙小果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列为重点案件,并实行挂牌督办,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也是通报质量的另一种保障。
研透舆论 精准掌握关切点和质疑点。成功引导舆情的基础,是精准掌握舆论关注点和质疑点。一般而言,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后,网络信息都是纷繁复杂的,媒体采访各路人等、发表不同角度的评论文章,自媒体扩散传播并表达煽动性较强的观点,微博话题和热门新闻中有大量揣测、质疑、批评等性质的网民留言和跟帖。舆情主体需要从中打捞出言之有理、有具体指向的舆论观点,将之研透,并对这些舆论观点进行分类、总结,从中找准网民关切和质疑所在,为下一步舆情回应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在孙小果涉黑案中,舆论最为关注的就是孙小果背后是否有“保护伞”;在北京劳斯莱斯女司机堵塞医院急救通道事件中,网民对其背后是否有“特权”以及“牛牌”来源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这些都是舆情主体在回应之前,需要精准掌握的关键问题。
因“事”制宜 半月内通报结果效果较好。重大舆情事件回应,应秉持“第一时间通报事实和进展、调查完备后通报结果”的原则。但如果调查“空窗期”过长,导致长时间没有新进展公布,会使舆论产生舆情“烂尾”的质疑,舆情主体也会被指不作为、慢作为。因此,关键通报的发布时机就显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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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9年第33期)
来源:法制网责任编辑:王千玉□ 法制网 车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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