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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警方执法 摩的司机建微信群“盯梢”交警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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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警方执法 摩的司机建微信群“盯梢”交警

西安一黑摩的司机因妨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5日

2019年08月25日10:51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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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躲避警方执法 摩的司机建微信群“盯梢”交警

某某警车正往某条路行驶,那个方位的请注意

雁塔大队的便衣已经到了某路口

小寨已查扣3辆两轮和2辆三轮

这个群没提到的路段肯定是安全的,可以放心跑

……

为躲避交警部门执法,不少摩的司机在微信群里实时播报民警及警车行踪。人数最多的微信群有近400人,播放范围基本覆盖了整个西安城区。

花样多

建微信群躲避警方执法

10个微信群播报交警行踪

8月22日晚7时许,陕西省西安市交警莲湖大队土门中队执勤查处黑摩的非法营运工作时,在汉城南路旭景新港小区东门附近查扣一名正试图非法营运的黑摩的司机韩某某,在其手机内发现10个用于播报交警行踪的微信群。

办案民警黄超表示,韩某某被控制后谎称自己叫王某,但由于民警对土门中队辖区长期从事摩的非法营运的主要人员比较熟悉,当时就认出对方是经常在这一片活动的黑摩的司机韩某某。在民警现场追问下,韩某某承认了真实身份。

黄超说,从去年开始,民警就发现查扣黑摩的越来越难,有时出动十几名警力大规模行动也就刚开始能查扣几辆黑摩的,之后就很难找到。后来,民警发现这些黑摩的司机通过微信群互相通报交警行踪,被抓获的韩某某就是土门中队辖区一名比较有影响力的群主。

了解到黑摩的司机会通过微信群给同行报信,民警在旭景新港小区东门查扣6辆黑摩的后,立即让司机交出手机,才没让消息传出去。

随后,民警在附近区域又查扣了5辆黑摩的。而这时,交警在土门附近查摩的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

管理严

进群有准入制度

防止警方渗透到群里

黄超表示,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已经掌握在土门中队辖区比较活跃的微信群19个,这些微信群里的人数少的有五六十人,最多的三百多人。

这些摩的司机建立的微信群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新人入群必须要有介绍人,拉人入群需要群主确认信息,有的甚至需要见面,这样做是担心警方渗透到群里。另外,群里也不能发布虚假信息,一旦发现立即踢出去。

根据韩某某手机微信群的信息显示,这些微信群基本没有闲聊内容,都是播报交警执勤位置、警车实时动向,以及民警正在何处查扣黑摩的。

播报范围包括莲湖、碑林、高新、雁塔、新城、未央、沣东新城等区域。内容细致到“某某警车正往某条路行驶,那个方位的请注意”“请注意某某警车的动向”“民警已经在某个十字上岗”“雁塔大队的便衣已经到了某路口”,还有人播报“小寨已查扣3辆两轮和2辆三轮”等警方查扣的数量。

记者注意到,群里曾有人问:“某路段现在是否安全?”另一人回复:“这个群没提到的路段肯定是安全的,可以放心跑。”可见他们对交警动态的掌握非常有自信。

盯得紧

开私家车执法都被监控

民警只好便衣步行上街执法

黄超表示,他浏览韩某某的微信群后发现,群里多次提到土门中队一辆警车的车牌号,甚至还有民警名字,这说明这些摩的司机对土门中队情况非常了解。

从最近执法过程中来看,民警即便是开私家车执法也会被发现,现在只能便衣步行去执法,并且还有把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设备藏好,否则民警一出门可能就被附近的摩的司机发现了。这次抓获韩某某,民警就是便衣步行去的。

经警方统计,韩某某手机中10个用于播报交警行踪的微信群中,人数最多的一个群里共有392人,他本人是其中3个群的群主。

8月23日,土门中队将韩某某移交到公安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韩某某因妨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5日。

律师说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可从重处罚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执行人有配合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还阻碍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涉及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进行阻碍。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情节严重。

宋伟说,轻微的妨碍公务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者可上升到刑法进行处治,比如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所谓暴力,主要是指殴打、捆绑、伤害等强力行为;所谓威胁,是指对以上人员公然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损害名誉相威胁),这样就构成妨害公务罪,是要负刑事责任,要判刑的。(记者 张成龙)

来源:人民网(责编:管福华(实习生)、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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